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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强谈全省耕地保护情况

    信息发布者:古夜郎遗址铜鼓山
    2017-07-28 11:46:35   转载

      7月27日上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强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 贾智摄


      7月27日上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强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介绍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回答网民关心的问题。访谈主要内容如下:

    主持人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请问我省的耕地总体状况如何?

      郭 强:贵州是典型的岩溶山区省份,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和丘陵占全省面积的93%。全省耕地6801万亩,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6%。从坡度上看,其中坡度小于2°的323.81万亩,占耕地的4.76%;2°~6°786.52万亩, 占11.56%;6°~15°2451.57万亩,占36.02%;15°~25°2019.50万亩,占29.67%°;大于25°的1224.72 万亩,占17.99%。也就是说,6°以下仅占16%,全省坡度15°以上耕地占了接近一半。从质量等级上看,全省无1-6级优、高等级耕地,7-8级高等级耕地占1.7%,9-12级中等级耕地占81.6%,13-15级低等级耕地占16.7%,平均等级11.29。特别是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少,6度以下的耕地面积175.29万亩,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56%。

      总的来说,贵州省耕地特点可概括为:地块零星破碎,坡耕地多,耕地质量差,农田基础设施薄弱。

      郭强介绍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回答网民关心的问题。 贾智摄


    主持人

      面对我省地形地貌复杂,地块零星破碎,坡耕地多,耕地质量差,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的基本省情,那么请问我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都有些什么内容?

      郭  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流向建设用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从根本上保护耕地。二是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推广节地技术等措施,从方法实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三是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按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四是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必须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补充耕地,确保我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五是严格的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农用地的减少和建设用地的增加,限制不合理利用土地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城市规划区外的单独选址项目出让方式供地的,申请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征地补偿费等费用;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六是严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运用财政资金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七是严格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通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村民自建土地整治项目。


    主持人

      当前,国家对加强耕地保护都有些什么新要求?

      郭 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这是对耕地保护工作最高的指示和最新的要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耕地保护工作要坚守土地公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原则,确立了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十七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二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三是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四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五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六是规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七是探索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八是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九是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十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十一是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十二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十三是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十四是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十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十六是严格监督检查。十七是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主持人

      《意见》提出了什么具体的要求?

      郭 强:《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其中“十二五”期间已建成4亿亩,“十三五”期间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这个目标分解到我省,是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28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257万亩,“十三五”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1035万亩、力争建成1790万亩。这些目标列入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行考核。

      《意见》明确,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履行补充耕地义务,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照“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要求,改进并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通过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监测,大力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基本农田标志牌。


      《意见》要求,健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机制。一是补偿激励机制,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利益调节,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二是严格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考核,强化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主持人

      国家提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后,请问我省是如何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划定后将采取哪些措施进行保护?

      郭 强:加强耕地保护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完成。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省首先加强了城镇周边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保护,构筑了城市发展边界,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比例提高。全省城镇周边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99.30万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为480.14万亩,保护比例提高12.53%。在空间形态上形成城市(镇)开发的实体边界,更加有效地管控城市无序蔓延扩张,倒逼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二是完成全域划定提升了保护质量。全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耕地等列入重点调出范围。划定后,全面落实了国家下达的525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保护比例为83.63%,保护率比划定前提高3.7个百分点,国家级平均利用等别为11.23等,比划定前提升了0.06等。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目的是为保障粮食安全,划定后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一是要“管严”, 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我厅“一张图”平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刚才我也介绍过,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对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及扶贫生态移民、地灾移民等项目建设确实无法避让的,可按程序向国家进行上报审批,坚决限制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二是要“建好”,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三是要“守牢”,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审计、严肃执法监督,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逐一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块。严格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外业作业。


    主持人

      请问我省每年建设需占用多少耕地?能实现占补平衡吗?

      郭 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措施,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约164万亩,其中占用耕地约81万亩,平均每年占用耕地约16.2万亩。由于我们采取的是先补后占的措施,也就是说占一亩耕地的话需要先补充1亩耕地,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弥补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造成的损失。同时,占补平衡政策也对节约集约用地有一种倒逼的效果。2016年全省GDP增速仍然保持了10.5%的快速增长,全省因建设占用耕地约11.93万亩,较“十二五”期间平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下降了26个百分点,所以说占补平衡政策不仅可以及时补救建设占用耕地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同时还可以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倒逼节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当然,我们也很清醒地意识到,经过多年的开发利用,我省的后备耕地资源也在逐步减少,落实占补平衡政策遇到了一些现实的问题。根据我们对各市州耕地后备资源和占补平衡的实现程度评估情况看,“十三五”期间我省整体可以做到占补平衡,大多数县能做到县域内平衡,但贵阳市等少数市县后备资源严重匮乏,难以做到县域内或市域内占补平衡。为保障重大建设用地需求,根据耕地后备资源状况,下步按中发〔2017〕4号文件要求,建立我省新增耕地指标流转平台,实现各市州指标在全省公开流转。

    主持人

      请问我省在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等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郭 强:“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突出抓好“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工矿用地复垦,灾毁地修复,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六项重点工作,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十二五”期间所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全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的基础。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32.89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613万亩,新增耕地118.8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1个等别。二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土地整治,全省复垦灾毁地4.5万亩,复垦工矿废弃地1.06万亩,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农村建设用地1.13万亩,进一步优化了我省城乡用地结构,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拓展了建设用地空间。三是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全省通过土地整治,提高了项目整治区田间道路通达度,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44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6万亩、有效防涝面积104万亩,推动土地流转32.74万亩。四是开展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促进耕地土壤资源保护与利用。贵州省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少,土层浅薄,土壤资源十分珍贵。我省大力实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用于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提高了利用区的耕地质量。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省通过土地整治共栽种生态防护林木54万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0万亩,实现了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有机结合,提升了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出了湄潭县永兴茶海、白云区蓬莱仙境、赤水市宝源梯田等一批农业休闲观光综合体,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

    土地整治后的效果。


    主持人

      请问我省在耕地保护中有哪些具体的措施来助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扶贫”战略行动?谢谢。

      郭 强:我厅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充分用好国土资源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在这里面土地政策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比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简单说来就是农房搬进城,村居变耕田,腾出的建设用地空间用于城市建设,复垦出来的耕地指标用于城市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解决农村有地缺钱,城市缺地有钱的问题,实现城市反哺农村,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目的。这对于扶贫搬迁、对于农民发展脱贫产业会起到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2016年,全省易地流转指标9890亩,筹集资金23.73亿元,为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筹集了大量资金。同时,土地整治也有力助推了扶贫攻坚。我们提出了“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为全省50万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的目标任务。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布局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耕地相对集中区域,鼓励项目以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劳务用工优先安排贫困户,在资金分配上,加大贫困因素分配权重,向贫困地区倾斜,努力使项目区贫困农民“获得优质耕地增产出、获得劳务收入鼓腰包、获得资源资产变股东”三个获得感。去年我们出台了《贵州省土整治服务就地脱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了《贵州省“村民自建”土地整治工程设计标准化图集》,将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指导各地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去年全年,共投入资金19.41亿元,为10.28万贫困人口整治优质耕地13.76万亩。另外,我们还启动了全省20个极贫乡镇整乡推进土地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围绕20个极贫乡镇产业发展需要,安排11.74亿元,对坡度25度以下相对集中的耕地区域进行整治,计划建设优质耕地50万亩,惠及农村人口27.42万,其中为9.87万贫困人口整治优质耕地16.68万亩。谢谢。

    主持人

      网友“我是皮皮虾”说:郭厅长您好,我听说老家那边正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在这里我想向您了解一下,土地整治能让我们得到哪些实惠?

      郭 强:这位网友你好,很高兴你对土地整治工作的关注,你的参与就是我们工作最大最好的支持。土地整治主要是通过在耕地整治区域内开展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四类工程,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耕地质量。项目区农民获得的实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建和改善田间地头的生产基础设施,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耕地的生产保障能力。二是通过土地整治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工程建设,提高生态防护能力,降低农田被洪水冲毁的风险,预防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三是当地村民可通过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实施,增加务工收入。四是实现规模经营,通过耕地质量的提高和生产配套设施的完善,吸引了农业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的关注,扩大耕地的流转面积和范围,提高耕地租金,促进了区域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五是农业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引入,增加了就业岗位,解决了部分村民就地就业的问题,增加了村民农业生产收入。例如,湄潭永兴、复兴优质大米基地,麻江、紫云蓝莓产业的发展均是以土地整治建设项目为支撑,通过产业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六是可以通过实施“土地整治+” ,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物质基础,推动现代农业、生态治理、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等等的1+N综合效应。

    主持人

      网友“蓝天白云”说:近年来我省交通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请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有无可以不占用优质耕地但占用了的情况?如何做到既保证建设又节约集约使用和保护耕地?

      郭 强: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看来这位网友还是很关注我们耕地保护工作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三年会战、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国省干线提等升级,全省交通项目建设规模巨大、推进迅速,但项目建设也给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建设用地的绝对大户,其中高速公路建设三年会战期间通车项目达33个,项目建设用地达25万亩,涉及耕地约13万亩。除会战期间通车项目外,目前在建和拟建高速公路项目还有35个,涉及项目建设用地约33万亩,按已有项目的大致比例进行测算,还将涉及耕地约17万亩。

      为了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既定建设目标任务的同时,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厅联合省交通厅多措并举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要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确定合理的路线走廊带和主要控制点,详细调查当地土地情况,收集土地资料,将土地占用情况作为路线走廊方案选择的重要指标,尽量减少占用耕地,避让基本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据统计,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平均桥隧比分别达到45%和85%以上。在设计阶段,通过创新设计理念,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水平,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等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占用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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